工廠移工申請資格

中部工廠引進移工,先確認製程、缺工與名額條件。

工廠移工通常需具備工廠登記、實際營運事實,並符合勞動部核定的特定製程、特殊時程或相關缺工認定。實際可申請名額仍需依行業別、員工人數、投保資料與主管機關審查結果確認。

工廠移工工作環境

常見檢核重點

  • 是否有工廠登記或符合主管機關認定的製造事實。
  • 行業別、製程、工作時間是否符合可聘僱移工類別。
  • 本國員工人數、勞保投保與缺工條件是否完整。
  • 住宿、管理、溝通與聘後服務是否能長期穩定執行。
工廠名額與增聘評估

除原本產業類別配額以外,也可評估增聘 +5% 至 +20% 配額,或透過幫本國人加薪取得 1:1 配額。若屬特登工廠,需通過每年度核發配額後才能申請,實際仍需依文件與主管機關審查結果確認。

115 年版本費用概算

聘僱廠工每月負擔費用明細

以下為依你提供之 115 年版本資料整理的基本負擔概算。實際金額會依基本薪資、勞健保級距、加班時數、住宿安排與政府公告調整。

雇主每月基本負擔總額:約 35,303 元 備註:此為最低負擔概算,未含實際加班費與其他個案費用。
雇主需負擔部分
項目 金額 備註
基本薪資 / 月 29,500 元 依勞動部規定調整
加班費 前 2 小時每小時 164 元;第 3 小時起每小時 205 元 依實際加班時數計算
勞保 / 月 2,375 元 依勞保局規定調整
健保費 / 月 1,428 元 依健保局規定調整
就業安定費 / 月 2,000 元 依勞動部規定調整
特別提醒
  • 特休天數依勞基法以到職日為準,滿半年給予 3 天、滿 1 年給予 7 天、滿 2 年給予 10 天,續聘後年資累計計算。
  • 就業安定費每 3 個月寄發一次,通常於 2 月、5 月、8 月、11 月中旬寄發,逾期繳納會有滯納金罰款,請準時繳納。
  • 健保費每 2 個月寄發一次,逾期繳納會有滯納金罰款,請準時繳納。
外國人自行負擔部分
項目 金額 備註
勞、健保部分自付額 / 月 勞保 679 元;健保 458 元 依勞健保局規定調整
居留證 / 年 1,000 元 依移民署規定調整
體檢費 依醫院實際收費 依個案體檢安排
所得稅 依政府規定波動收費,薪資 6% 依實際稅務規定與個案狀況確認
膳宿費 0 至 2,500 元 依勞動部規定調整
期滿回國機票費 依各國當時勞動契約為準 實際依合約與航班費用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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