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檢核重點
- 是否有工廠登記或符合主管機關認定的製造事實。
- 行業別、製程、工作時間是否符合可聘僱移工類別。
- 本國員工人數、勞保投保與缺工條件是否完整。
- 住宿、管理、溝通與聘後服務是否能長期穩定執行。
工廠名額與增聘評估
除原本產業類別配額以外,也可評估增聘 +5% 至 +20% 配額,或透過幫本國人加薪取得 1:1 配額。若屬特登工廠,需通過每年度核發配額後才能申請,實際仍需依文件與主管機關審查結果確認。
聘僱廠工每月負擔費用明細
以下為依你提供之 115 年版本資料整理的基本負擔概算。實際金額會依基本薪資、勞健保級距、加班時數、住宿安排與政府公告調整。
雇主每月基本負擔總額:約 35,303 元
備註:此為最低負擔概算,未含實際加班費與其他個案費用。
| 項目 | 金額 | 備註 |
|---|---|---|
| 基本薪資 / 月 | 29,500 元 | 依勞動部規定調整 |
| 加班費 | 前 2 小時每小時 164 元;第 3 小時起每小時 205 元 | 依實際加班時數計算 |
| 勞保 / 月 | 2,375 元 | 依勞保局規定調整 |
| 健保費 / 月 | 1,428 元 | 依健保局規定調整 |
| 就業安定費 / 月 | 2,000 元 | 依勞動部規定調整 |
特別提醒
- 特休天數依勞基法以到職日為準,滿半年給予 3 天、滿 1 年給予 7 天、滿 2 年給予 10 天,續聘後年資累計計算。
- 就業安定費每 3 個月寄發一次,通常於 2 月、5 月、8 月、11 月中旬寄發,逾期繳納會有滯納金罰款,請準時繳納。
- 健保費每 2 個月寄發一次,逾期繳納會有滯納金罰款,請準時繳納。
| 項目 | 金額 | 備註 |
|---|---|---|
| 勞、健保部分自付額 / 月 | 勞保 679 元;健保 458 元 | 依勞健保局規定調整 |
| 居留證 / 年 | 1,000 元 | 依移民署規定調整 |
| 體檢費 | 依醫院實際收費 | 依個案體檢安排 |
| 所得稅 | 依政府規定波動收費,薪資 6% | 依實際稅務規定與個案狀況確認 |
| 膳宿費 | 0 至 2,500 元 | 依勞動部規定調整 |
| 期滿回國機票費 | 依各國當時勞動契約為準 | 實際依合約與航班費用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