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檢核重點
- 需求是否屬於家庭家務協助,而非醫療或看護照顧。
- 申請人身分、家庭狀況與工作內容是否符合規定。
- 居住空間、生活安排與溝通管理是否能清楚規劃。
- 到職後若遇到適應或管理問題,是否有後續處理窗口。
家庭看護工就業安定費常見為每月 2,000 元。家庭幫傭與一般看護不同,若本國籍雇主資格審核未達 10 點,就業安定費為每月 5,000 元;達 10 點以上才適用每月 2,000 元。實際費用仍需依申請資格與最新規定確認。
家庭幫傭與家庭看護工,一張表先看懂。
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 4 條,家庭幫傭與家庭看護工的工作內容不同。雇主安排工作前,應先確認原聘僱資格與核准工作範圍。
家庭幫傭
在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
家庭看護工
在家庭從事被看護者之日常生活照顧相關事務工作,重點是以被看護者為中心。
家庭幫傭可以做什麼?
房屋打掃
- 掃地、拖地、擦窗戶。
- 清潔浴室、倒垃圾。
洗衣整理
- 洗衣、晾衣、摺衣。
- 熨衣、整理房間、換床單。
煮飯與家務
- 買菜、備料、烹飪、洗碗。
- 照顧小孩日常生活,接送需依實際情況確認。
一般生活協助
- 幫長輩拿東西、陪同外出。
- 協助穿外套等生活起居協助。
家庭看護工可以做什麼?
家庭看護工的重點只有一句:以照顧被看護者為中心。
可以,但應限於照顧被看護人所衍生的工作,例如洗被看護人的衣服、整理被看護人房間、清洗被看護人餐具、準備被看護人餐點。若變成全家衣服、全家晚餐、全棟大掃除、洗車或到工廠幫忙,就已偏離家庭看護工作內容。
可以提供一般生活協助,例如陪聊天、陪散步、拿東西、提醒吃飯或提醒吃藥。但若已涉及包尿布、餵食、翻身、鼻胃管、抽痰或長時間失能照護,就屬於家庭看護工的工作範圍。
| 工作內容 | 家庭幫傭 | 家庭看護工 |
|---|---|---|
| 打掃全家 | 可 | 非主要工作 |
| 煮全家三餐 | 可 | 以被看護人餐點較適當 |
| 洗全家衣服 | 可 | 非主要工作 |
| 餵食失能長輩 | 不適合 | 可 |
| 換尿布 | 不可 | 可 |
| 協助復健 | 不可 | 可 |
| 陪同回診 | 一般陪同可,仍需依工作內容確認 | 可 |
| 幫被看護人整理房間 | 可 | 可 |
聘僱看護工每月負擔費用明細
下列為看護工每月負擔費用整理。家庭幫傭與家庭看護工的申請資格、工作內容與費用結構不同,實際仍需依個案資格與政府最新公告確認。
| 項目 | 金額 | 備註 |
|---|---|---|
| 基本薪資 / 月 | 20,000 元 | 依勞動部規定調整 |
| 星期日加班(無休假)/ 月 | 2,668 元 | 667 元 / 天 × 4;部分月份有 5 個星期日,需加發 1 日加班費 |
| 健保費 / 月 | 1,428 元 | 依健保局規定調整 |
| 職災保險 / 月 | 56 元 | 職災費率以投保薪資計算,2 月、5 月、8 月、11 月寄發 |
| 就業安定費 / 月 | 2,000 元 | 依勞動部規定調整 |
| 三年期滿續約 | 1 個月薪資 |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 |
- 依勞動契約規定,工作每滿 1 年應給付 7 天特休,特休天數依該國認證規定調整。
- 投保意外險 30 萬,3 年約 1,500 元;如提早退保,依年度退費。
- 健保局每 2 個月寄發一次,逾期繳納會有滯納金罰款,請準時繳納。
- 勞動部每 3 個月寄發一次就業安定費,通常於 2 月、5 月、8 月、11 月中旬寄發,逾期繳納會有滯納金罰款。
| 項目 | 金額 | 備註 |
|---|---|---|
| 健保部分自付額 / 月 | 458 元 | 依政府規定波動調整 |
| 居留證 / 年 | 1,000 元 | 依移民署規定收費 |
| 體檢費 | 依醫院實際收費 | 依個案體檢安排 |
| 期滿回國機票費 | 雇主負擔期滿回程機票 | 依期滿返國安排確認 |